近日,江苏全女士为劝阻留学澳洲的儿子与“女友”分手,不惜花18万元律师费委托申沪律所“保学业、劝分手”,同时帮儿子还清30万元债务。
然而,签完合同的第二天,儿子便回国并已退学。全女士认为律所仅完成接机、调解等4项服务,遂要求退费,却遭律所拒绝,理由是合同写明“律师费不退”。
专家指出,该合同以劝分手为目的,不属于法律服务范围,“不退费”条款侵犯当事人权益,应属无效。全女士已正式投诉,专家呼吁严查此类不规范“网推所”,并对所谓“律师”进行取缔。
PS:18万请律师劝分手,结果儿子退学走人,钱和儿子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