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曾出钱三百万, 为某贪官代孕, 生下两个儿子。
贪污的钱财资产可以没收, 但是,贪官代孕生的儿子, 不能没收! 这才是他最大的资产。 人外有人,贪外有贪;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这也太假了吧,收俩儿子作贿?
这也太假了吧,收俩儿子作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