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宣汉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典型案例。2025年7月,考生小明(化名)及其家人与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刘某某就填报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达成协议,后因价格分歧另寻他人于8月4日21时完成填报。刘某某为泄愤,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将小明已填报的本科志愿全部删除,导致其错失录取机会。法院认定刘某某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