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身是特警,老婆是公办教师,双方都在杭州有编制,收入不错。婚前有同居,双方可以说是“门当户对”。我一开始觉得真爽,双编制,条件不错,日子真的太好过了。
但是结婚以后,性格不合,女方非常粘人,我朋友又不太喜欢被粘着,想要独立空间,而且财政大权也被女方管着。
然后他就和我说要离婚。本来我觉得不算是什么原则性的事情,估计现在已经和好了,没想到双方已经离婚了。
更狗血的事,我昨天问了本人,才知道双方是“暂时分开”。因为她们虽然办过婚礼,大家也都知道了,但是并没有“领证”。
所以这特么严格来说只能算分手,都不能算“离婚”了。